近日,安徽合肥一公司因为员工迟到罚款巨多上了热搜,该公司的一员工一个月之内迟到三次,一共被罚款3000元。活了这么久还第一次听说,哪家公司迟到一次需缴罚款1000元的,你们见过没?反正我是没见过。
据说,该公司的员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找记者帮忙,记者去采访这家公司的老总,该公司的老总嚣张至极,直接让记者“滚蛋”,而且,还在微信对员工说:“再闹就给脸不要脸了”。你说牛不牛掰?
对于罚款这事,我们国家好像没有哪条法律允许公司对员工进行罚款吧,企业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,即便要对员工进行监督管理,也要有明确的企业规章制度。这位迟到一次被罚款1000元的员工说,该公司企业规章制度规定迟到1次罚款1000,显然是太高了,超出了员工所能承受的范围,这种高额的迟到罚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。
员工和老板在法律面前都是人人平等的,而不是企业想怎么罚就这么罚。像这种情况,如果说员工工资低的话,那且不是得倒欠公司的钱?谁还敢到这样的无良企业上班。现实中遇到这样的企业,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,而不是忍气吞声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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